招标编号: 二七政采公开-2014-81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石柱路消防站营产营具采购计划项目第一、二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石柱路消防站营产营具采购计划
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8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址:郑州市二七区石柱路消防站内(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第二标段:定制类家具;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一批,包括摄像机、单反数码相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脑、音响、高清投影仪、功放组箱、交换机、网络线路安装、LED电子显示屏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定制类家具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第二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质量等同或高于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安装应符合现行的安装验收规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报名时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报名企业只能报一个品牌;
5、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报名时品牌与投标品牌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报名企业只能报一个品牌;
5、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4年 8 月 8 日—2014年 8月 14 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D506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套。
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6、其他有关事项:如申请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 8月 27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郑航宾馆6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 8月 27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大学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郑航宾馆6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688709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13203886799,0371-60965951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D506室
电子邮箱:2413807916@qq.com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2014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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