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的委托,对市教育局司法学校LED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HY2014ZFCG061。
- 采购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司法学校LED灯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2201(灯光设备)。
- 采购预算:150.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项目为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采购LED灯一批。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 具备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人员须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 具有本项目的承接能力、经营范围、合同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6)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报名时,授权代表人需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②《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⑤企业资质复印件;⑥项目经理的资格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在本单位购买的2014年5月-7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8月13日起至2014年09月0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8-3号三楼3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10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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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杨达潮 |
电话:020-83887005转607 | 电话:86085702 |
传真: | 传真:86088290 |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3010室 | 联系地址:白云区新市鹤边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 |
邮编:510050 | 邮编:510440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政中路支行 | |
帐号:3602871919100000754 |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