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花都监狱的委托,对监狱综合大礼堂灯光音响舞台屏幕集成系统工程、定制影像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1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113N1211
二、采购项目名称:监狱综合大礼堂灯光音响舞台屏幕集成系统工程、定制影像设备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2202(音响设备)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380万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包一 | 监狱综合大礼堂灯光音响舞台屏幕集成系统工程采购 | 一批 | 人民币275万元 |
包二 | 监狱定制影像设备工程采购 | 一批 | 人民币30万元 |
包三 | 监狱定制音响及视频会议等设备采购 | 一批 | 人民币75万元 |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可选择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报价,但必须对所投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供应商资格:
包一:监狱综合大礼堂灯光音响舞台屏幕集成系统工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同时投标人还需同时取得中国舞台美术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的灯光、音响及舞台机械的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人
4.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监狱定制影像设备工程采购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
4.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三:监狱定制音响及视频会议等设备采购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
4.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8月15日起至 2014年9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九、递交文件时间:2014年9月4日9时00分至2014年9月4日9时30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4日9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9月4日9时3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采购人:广东省花都监狱
电话:02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20-87258495-933 800-630-0080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05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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