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受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对开远市第二期“制度+科技”软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KYCG2014-1022
2.2 招标内容: 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采购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全彩屏TP10mm | 20.274 | 平方米 |
2 | 全彩屏TP8mm | 8.65 | 平方米 |
3 | 音响功放 | 5 | 对 |
4 | 视频处理器 | 5 | 台 |
5 | 控制电脑 | 5 | 台 |
6 | 操作电脑 | 1 | 台 |
7 | 远程发布系统 | 5 | 套 |
8 | 门户网站 | 1 | 套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2、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及预装的所有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2.3 交货期:中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安装完毕。
2.4交货地点:开远市中和营镇镇府内、开远市碑格乡碑格村委会、开远市羊街乡黑泥地村、开远市灵泉办事处红运社区、开远市大庄乡宜民社区、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5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毕付全款的95%,余款在一年后付清。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开标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 “红河州财政局”、“开远市资讯便民网”(直接百度搜索)以获得最新信息。
7、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7.1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壹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即
7.2投标人落标的,保证金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收据后一星期内退还,投标人中标的,由招标人转收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组成部分,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
7.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2)中标后未按要求递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4)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5)投标人报名后,开标日无故不到现场参与投标的;
(6)投标人在整个投标过程中发生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事项。
采 购 人: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0873-7223548 18987666897
采购代理机构: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0873-7147373 7224529
传 真:0873-7224529
地 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四楼
开户银行:开远市建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名称:开远市会计核算中心
账号:5300166623605068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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