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本科生培养-实验室建设-数字音乐戏曲化教学实验设备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XHTC-HW-2014-578
3、采购人名称:中国戏曲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购置实验室建设-数字音乐戏曲化教学实验设备一批,预算金额200万元,用于教学,部分技术参数:移动数字音乐工作站,含笔记本电脑、软件、音频接口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已通过采购进口产品审批。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不低于二级);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2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证书(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不低于二级)、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9、投标截止时间:
10、开标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总机电话:010-52691999
1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邮 编:100036
E-mail: liujia@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 真: 010-63905988
联 系 人:王珊珊(分机号5925)、刘佳(分机号59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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