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委托就上海市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采购景观灯光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 :HPZFCG14-10226
招标项目:上海市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采购景观灯光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内容:景观灯光规划:规划设计编制
服务周期:180天
预算金额:90万元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团队;
3.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 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6. 中小企业及福利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请见招标文件声明函详见附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住建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原
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方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投标方可于
五、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4年 10 月 27 日 16 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63529744,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六﹑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
纪要的时间为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1 月 13 日(周四)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3室)。
九﹑2014年 11 月 13 日(周四)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3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金陵东路2号光明大厦31楼
联系电话: 13564863378
联系人:王老师
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8室
联系电话:63210052
联系人: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