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丽江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丽江市人民医院 “电视机及办公用电脑设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电视机及办公用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JZ2011013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办公用设备”(配置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日期要求:2011年10月12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设备安装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
五、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供应商应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项目能力及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施工组织能力;近两年内从事本标段内安装工程不低于3个,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 年9月23日至2011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谈判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符合要求的生产商或供应商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查询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谈判文件发售地址:丽江市财政局三楼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9月30日上午08 :20 -- 08:40时(北京时间)。
十、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 9月30日上午 08 :40 时(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市财政局三楼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 9月30日上午09 :00时(北京时间)。
十三、谈判地点:丽江市财政局三楼 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谈判文件购买联系人:联系人:李光晴
联系电话:电 话:0888- 5168147 传 真:0888-5161378
十五、采购人:丽江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黎尚金
联系电话:0888―5121349
十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丽江古城支行
银 行 账 号:53001746138050211225
办公电话:0888-5168147 5161378
地 址:丽江市财政局三楼政府采购中心
丽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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