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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监控系统采购

时间:2011-09-27  作者:  来源:投影时代

  受委托,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询价采购灵石县社会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及政府信息数据机房项目。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1】086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社会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及政府信息数据机房项目

    三、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四、招标内容:

    第一包:远程监控系统;

    第二包:指挥中心装修配套及拼接液晶幕墙;

    第三包:信息数据机房配套工程;

    第四包:电脑、服务器等;

    第五包:双网双待3G互联网智能手机。

    五、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提供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产地,否则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根据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选择相应包段,但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七、“三包”内容按国家规定办。

    八、交货时间、地点:

    1、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地点:甲方指定。

    九、验收方式:由供需双方并采购中心人员共同验收。

    十、付款:第1-3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在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时全部付清;第4、5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十一、请挂号件回复或密封(封口处必须标名项目名称及采购文号并加盖公章)送达《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并附经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公安系统颁发的“安防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仅限第1-3包)、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仅限第1-3包)、建筑智能化二级以上(含二级 仅限第1-3包)等有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格式见第十七项)、法人或被授权人姓名、电话等,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十二、《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中除法人签字外,其他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否则导致废标。

    十三、询价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1年9月23—27日下午16:00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十四、询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

    十五、询价招标文件投递时间、地点:2011年9月23—27日下午16:00前寄至或送达到山西省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届时公开比价,按照综合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商,并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供货商签订合同。

    十六、中标结果请投标人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灵石县政府采购网查询。

    地    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九层

    联 系 人:先生、先生

    邮    编: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0354--761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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