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智能交通设备招标公告
我校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智能交通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备名称、数量及要求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要求 |
一 |
物联网实验台 |
4 |
各标段设备的性能及参数要求见附件 |
二 |
虚拟驾驶安全分析平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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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卫星定位及应用实验平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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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交通设备集成实验平台 |
1 |
以上设备共四个标段,可投单个或多个标段。
二、投标人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一定经营规模,拥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
2、所供设备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设备序列号、说明书、装箱单、产地证书、合格证、质保书等,其技术参数须为原厂设计和产品说明书所标定。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投标文件基本内容及要求
1、投标文件须提供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与所供产品相关的经销或代理授权证书复印件等。
2、制造商国内同类型产品用户不低于3家。并提供同类产品近3年用户名单及联系方式(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提供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提供相关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5、投标文件分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必须附设备简介(详细配置)、图片及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商务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时请提供相关配件清单(包括配件名称、数量、规格、技术参数等)。
6、投标文件的装订:商务文件中只包含总价和分项报价;其它内容都列在技术文件中。装订错以缺少文件处理;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外,如有产品的宣传彩页,请提供5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中明确说明所投标段,并在标书文件袋上标明所投标段。
四、评标办法
以性价比为基本原则,开标前由我校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组确定具体评标办法。
五、售后服务
质保年限不少于1年。
六、交货及验收
1、招标购置的设备应为原包装新品交货,须经我校验证后方可投入安装。
2、合同签定后30天内交货并送达学校指定地点,45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3、供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操作技术培训,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后交付使用,并做好相应的实物和技术验收。
七、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另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根据质保和售后服务情况支付。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评标后退回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
请投标人于2014年12月22日16:00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汇款凭证或转账支票,并另付详细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明细单一份,以便及时准确退款)送或邮寄至南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采购供应科,并以现金方式缴纳评标费人民币叁佰元整。联系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教学楼7号楼407室,邮政编码:226019。开户名:南通大学;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帐号:32001648636059123123;行号:105306000071。商务联系人:陈美玲,联系电话:0513-85012365,传真:0513-85012138。标段一技术咨询联系人:高锐锋,联系电话:13646276368。标段三技术咨询联系人:李泽慧,联系电话:13951412790。标段二和四技术咨询联系人:魏明,联系电话:18751304326。
九、不合格投标文件及违约处理
1、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投标人须严格维护招投标的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一经发现违规者,一律取消本次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南通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组
201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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