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询价书
SZRF2014-N-X-002
采购类别:其他设备
受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委托,我公司对其拟采购的移动监控和执法记录仪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采购设备清单(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第一标段预算金额为:壹拾叁万零捌佰(¥:130800 元)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 数量 |
1 | 3G车载式移动监控 | 具备采集音视频信息、GPS或者北斗信号、报警信号的输入,云台摄像机可以水平360°、垂直-90°到90°旋转。利用3G无线网络传输清晰地音视频。通过客户端软件,可以远程控制前端云台摄像机的相关信息。通过监控软件直接调取前端存储设备中的视频信息。通过软件能对图像质量进行设置,可以通过后台软件能对前端系统进行远程系统升级。前端采用9寸一体遮阳板式控制显示器,图像清晰饱满,内置喇叭功能,云台调节、微调等多级速度控制,一键式调用前后、左右等常用预置位,工作状态一键式报备。采用内置硬盘录像机,音视频信息可以本地存储,硬盘容量500G。能够通过视频数据采集设备手动备份音像资料,数据导出设备支持U盘、USB硬盘等。具备对讲功能,可监听现场的声音情况,声音清晰与视频同步。短信下发功能。可以采集北斗或者GPS位置信息,采集包括精确时间、经纬度、速度、方向信息。可根据PGIS的建设要求,将北斗或者GPS数据按照指定格式发送到指定地址,北斗或者GPS除满足一般定位要求以外,还能够上传反映车辆当前状态(巡防、处警、盘查、休息、故障5种状态),车辆当前状态信息能实时上传指挥中心,能在PGIS平台地图上标识该车辆所处不同状态,并可通过时间检索查询各车辆报备状态数据。软件平台必须对接苏州市公安局已有的监控网络平台,符合苏州市公安局现有的警车远程视频监控终端的相关技术指标,能够与现有公安车载无线网络移动监控设备的视频编码格式对接。 | 6 |
2 | 4G车载式移动监控 | 四路CVBS模拟视频输入、1路SDI输入,支持720P、1080P输入、两路视频输出,1路VGA接口,1路CVBS复合信号输出,3路LINE-IN伴音输入,1路LINE-out伴音输出,支持2.4G频段的WIFI模块,WIFI模块支持多种加密方式,支持两个无线通道,支持多种3G/4G制式,内置Web服务器,可通过IE浏览器观看视频和管理设备,报警信号的输入,云台摄像机可以水平360°、垂直-90°到90°旋转。利用4G无线网络传输高清的音视频信息,前端摄像机有效像素220万像素,视频格式:标清:PAL/NTSC1.0±0.2VP-P,高清:1080p30/1080p25/1080i60/1080i50/720p60/720p50,焦距4.45mm-89mm,光学变焦20X-40X。通过客户端软件,可以远程控制前端云台摄像机的相关信息。通过监控软件直接调取前端存储设备中的视频信息。通过软件能对图像质量进行设置,可以通过后台软件能对前端系统进行远程系统升级。前端必须采用9寸一体遮阳板式控制显示器,图像清晰饱满,内置喇叭功能,云台调节、微调等多级速度控制,一键式调用前后、左右等常用预置位,工作状态一键式报备。采用内置硬盘录像机,音视频信息可以本地存储,硬盘容量1T,通过视频数据采集设备手动备份音像资料,数据导出设备支持U盘、USB硬盘等。具备对讲功能,可监听现场的声音情况,声音与视频同步。短信下发功能。支持内置GPS北斗双模定位模块,GPS和北斗定位数据可以通过无线网络传输到中心平台,数据包括精确时间、经纬度、速度、方向信息。北斗或者GPS除满足一般定位要求以外,还能够上传反映车辆当前状态(巡防、处警、盘查、休息、故障5种状态),并且车辆当前状态信息能实时上传指挥中心,能在PGIS平台地图上标识该车辆所处不同状态,并可通过时间检索查询各车辆报备状态数据。软件平台必须对接苏州市公安局已有的监控网络平台,符合苏州市公安局现有的警车远程视频监控终端的相关技术指标,能够与现有公安车载无线网络移动监控设备的视频编码格式对接。 | 2 |
备注 | 1、交货期:确定成交单位后10日内;2、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 |
第二标段预算金额为:壹拾万(¥:100000元)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 | 数量 |
1 | 执法记录仪 | 32G内存,设备结构为一体式设计,存储介质及电池全内置设计;显示屏对角线尺寸≥5.08cm;外形(mm)≤101mm×61mm×30mm(长*宽*高误差允许在1mm);重量≤160g;镜头水平视角≥130度。对比度:全场白和全场黑的亮度值比≥6000:1;接口:具有高清HDMI输出接口;摄像分辨率应为1920*1080,1440*1080,1280*720,848*480四档可选;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时,视频分辨率≥600线,视频分辨率为848*480时,视频分辨率≥400线,视频分辨率为1280×720时,视频帧率?R60帧/秒;照相分辨率≥1800万像素,有效像素4896*3672,4608*3456,4000*3000,3200*2400,保持格式JPEG;内置存储,容量≥32G,无外接存储卡插槽;设备在开启夜视功能后可看清距离5米处人脸特征,并可看清距离15米处的人体轮廓;时间校正功能:设备能通过管理软件自动与时间服务器同步时间,本机不能修改时间;日志记录功能:设备应能对运行状态及操作进行日志记录,记录开关机时间、摄录时间、录音时间和照相等操作。日志记录应准确,日志的读取和清除只能通过系统管理软件操作完成;设备外壳防护等级:符合GB4208-2008IP68要求。抓拍功能:设备可在摄录过程中通过按下拍照键实现抓拍而不影响拍摄;一键摄录功能:执法记录仪在关机状态下,长按摄录键,应能开机并摄录。最大记录间隔时间:设备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时,相邻两端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Q0.04S。字符叠加功能:执法记录仪应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信息包括:时间、日期和使用者信息等。时间校正功能:执法记录仪应能在连接上位机时通过管理软件由管理员手动校正时间或设备自动与时间服务器同步时间,本机不能修改时间。电池续航时间:在不外接电池的情况下,设备采用内置电池供电在预录模式开启状态下可实现≥8小时摄录,或≥24小时待机;接口:具有标准的USBMiniB物理接口,USB通讯协议为USB2.0或者以上。开机时间检测:记录仪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3秒;预录延录功能:视频分辨率为1920x1080时,应能预录20s,延录120s视音频信息;分辨率1280*720时,应能预录40S,延录160S视音频信息;对讲机连接:可以连接对讲机,可为对讲机提供拾音器和扬声器(在执法仪关机状态依然可以正常使用,对讲机连接口采用防水式触点接口)。数码变焦功能检测:设备在取景预览模式和摄录模式下,可通过手动控制7倍数码变焦。视频回放快进、快退功能检测:设备在本机进行视频回放时,应具有×2、×4、×8、×16、×32、×64快进或快退回放模式。设备防跌落高度≥3.0m。主要部件耐久性要达到以下要求:电源开关?R4000次,快门?R13000次,液晶显示及开关?R3000次,模式选择开关?R3000次。按键响应时间:设备在拍照、录像、录音、数据查找、检索时响应时间≤1S。移动侦测:设备具有移动侦测功能,可作为便携式监控摄像头使用。背夹:设备需采用360°可旋转背夹,在背夹360°旋转过程中背夹不得遮挡执法仪屏幕。产品预留GPS轨迹定位接口,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选配GPS模块或者需要时随时升级配备。其他有关要求:所投产品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在证书内体现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终端及软件管理系统;提供所投产品通过CCC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宣传彩页,以上有关资料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 50 |
备注 | 2、交货期:确定成交单位后5日内;2、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 |
二、 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 质量、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售后服务要求:要求成交单位2小时内响应,3工作日内完成用户维修服务。四、报价文件组成:(未下列要求组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盖公章)。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外地公司须提供经工商注册的苏州本地售后机构证明。)(盖公章)。
5. 注明交付使用日期(盖公章)。
6.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7. 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需方要求) | 投标方偏离原要求说明 | 数量 | 市场价 | 报价 | 总价 | 交货期 |
8.承诺书:
1. 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 如贵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 取消成交资格;
b. 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 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报价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综合说明:
1、 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 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但如果采购内容中要求分段报价的,则报价人可选择其中一段或全部进行报价,但各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3、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2000元。若未成交此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人后即全额退还(不计息),成交供应商则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全额退还(不计息)。响应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规定的帐号并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保证金交纳账户: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89060154800000131
开 户 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甲方签章的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
7、 成交原则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8、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 服务费。
9、 请贵单位于2014年12月24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市东二路18号大森创业园418室,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当天下午13:30分在苏州市东二路18号大森商务楼418室开标。
10、 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65115979 。传真:0512-65115979。联系人:陈 超。
10.采购(甲方)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
11.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响应单位注意。凡涉及本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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