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桥消防站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224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柴桥消防站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柴桥街道盟光路东侧,瑞丽家园小区北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训练塔及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项目概算:约180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优化、初设、施工图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智能化、幕墙、装修、室外附属等专业)。
招标标段数:1
设计费:约34万元(其中方案优化费为1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50日历天。其中: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主设计师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 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8日 08:30 至2014年12月23日 23:59 (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 )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0.60万元 。
5.2 在2015年01月07日 14:30 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为收款人)”(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5年01月07日 14:30 前收入该专户。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用途栏上注明本公告上的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注明的项目编号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13日 09:30 ,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主设计师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主设计师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有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的,取消投标资格;拟派主设计师在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且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拟派主设计师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北仑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王晓岗
电话:15057440481
传真:0574-86873236
电子邮件:nbfy@263.net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周晓杰
电话:0574-86781454
传真:0574-86781440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