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20150211193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实验初中东校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南至苏州路、北至太原路、东至中心河、西至现状灌溉沟
2.2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县实验初中东校区智能化系统及配套设施购置、安装等。
2.3预算评审价:566.06 万元;
2.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GFN201502112071143968 | 阜宁县实验初中东校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为县实验初中东校区智能化系统及配套设施购置、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6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三级(含)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二级(含)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8.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8.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8.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9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0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不一致的,开标前均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11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特别说明: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网上将企业和拟投标项目负责人信息录入信息库( 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32:81/yanchenghuiyuan)。
办理CA证书详情请登录:http://www.ycsggzy.gov.cn /front/infodetail/?infoid=39910053-18e0-4ca3-bf06-a1a48daddf25&categoryNum=002001002查询。
投标单位未按要求办理好企业和投标项目负责人信息入库工作,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侯选人资格)。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2月25日8:30至2015年3月2日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审计局大楼)一楼大厅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 :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特别授权的单位其他负责人、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要按照阜办发(2013)64号文件要求参加中标约谈并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拾壹 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10%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最高控制价566.06万元。
八、付款方式:本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再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余款待工程结束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有权部门审计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按审定价结清(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九、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法 ,由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信用标、技术标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标明顺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8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徐中华 联 系 人:沈 明
电 话:13962077902 电 话:0515- 6869180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5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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