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公告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综合布线单项资质,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变更为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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