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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申报通知

时间:2015-08-12  作者:  来源: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为推动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与演出,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化局共同制定的《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13]2847号),现将2015年度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5年8月10—30日

  二、申报地点:北京市文化局

  三、申报类别:“剧目创作奖励”、“剧目演出奖励”、重要赛事奖励。“剧目创作奖励”须为2014年8月1日之后首演的剧目。

  四、申报材料:

  (一)剧目创作奖励:申报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版权归属声明、演出剧本和光盘、首演(商演)证明。

  (二)剧目演出奖励:申报表、剧目演出光盘、演出场次证明(场租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演出收入到帐证明(收入发票复印件、记账凭证、收入明细账、票务结算单等)。

  其中,申请“进入国际主流演艺市场”剧目演出奖励的项目还需提交资料:邀请信、合同、国外邀请方及所参加活动的背景介绍、国内外媒体报道。以上资料如为外文,请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重要赛事奖励:申报表、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及奖励拨付证明。

  入围文化部鼓励参加的一类国际艺术赛事并获奖的剧(节)目,请提供所参加赛事的背景介绍。以上资料如为外文,请提供中文翻译件。

  (四)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均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五、申报材料请提交电子版与书面盖章版各一份。光盘请提交九张。材料不全与逾期申报均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所有申报材料均不退还。

  六、“进入国际主流演艺市场”演出奖励、“国外重要赛事奖励”的项目纸质资料交至北京市文化局对外文化交流处(209室),其余项目申报纸质资料交至演出艺术处(217室)。为确保材料不丢失,纸质材料请送至文化局,原则上不接受邮寄。

  “进入国际主流演艺市场”演出奖励及“国外重要赛事奖励”申报邮箱:waishichu@qq.com

  创作及演出奖励申报邮箱:wutaiyishu2014@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北京市文化局

  邮编:100044

  电话: 演出艺术处 82210763 (联系人:朴文姬 ) 演出艺术处 82210755 (联系人:李小佳) 对外文化交流处 82210760(联系人:魏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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