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音响网讯:日前,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鼓励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
《实施意见》指出,山东国有文化企业要坚持立足主业发展,形成内容优势和传播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和话语权。要坚持正确导向,更多地承担社会责任,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齐鲁文化方面发挥独特作用。立足齐鲁文化资源优势,加强原创和现实题材创作,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齐鲁风格与山东气派、积极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强化精品意识,完善选题论证、资金扶持、引导孵化等工作机制,完善优秀文化产品评选奖励机制,大力实施出版、影视、舞台艺术等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工程,进一步打造“鲁剧”“鲁版图书”“齐鲁戏曲”“文学鲁军”等齐鲁文化品牌。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山东支持国有文化企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旅游、体育、信息、建筑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实现跨媒体、全媒体发展。突出内容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建立重大主题全媒体报道机制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信息数据库,建设山东新闻出版信息服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网主流媒体传播平台,促进内容、技术、渠道、平台等资源共享,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推进广电网络转型跨越发展,加快智慧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强化互联网思维,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的带动作用,实施“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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