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天还亮就被小商贩的吆喝声吵醒,现在,大白天都可睡午觉了!”7月10,天柱县城大园市民王老太竖着大拇指笑着说。
今年5月以来,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天柱县环保、文化、公安、工商4个部门利用有线电视加大环保法规宣传力度,发布《关于加强县城城区居民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告》,对部门职责、高音喇叭和音响器材使用范围及时间、处罚力度等进行明确规定,组织执法人员在城区主要街道巡查,对沿街门面和流动小商小贩使用高音喇叭及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声量过大(超标)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对经教育仍未整改的一律收缴音响器材。
该县对城区居民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已发放宣传资料120份,下发整改通知17份,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收缴扩音器55个。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