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馆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2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84427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5005503转8016/8001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文化馆录音棚音响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0686-1241Q114056Z
本项目概算:人民币¥922,858.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本项目控制金额
(人民币/万元)备注
1工作站1台92.2858本次招标项目中的1-21项产品已得到财政部门批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次招标项目中的22-28项均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因此,供应商所投货物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2工作站显示器2台
3音频处理卡1个
4音频接口2个
5AD/DA转换器1台
6HD扩展卡1个
7控制器1台
8时钟同步器1台
9综合效果器插件1个
10人声修正插件1个
11专业话筒放大器1台
12人声效果器1个
13压缩器1个
14均衡器1个
15DTS级电容话筒1个
16电容话筒2个
17电容话筒1个
18电容话筒1个
19环绕监听音响1套
20立体声监听音响2个
21歌手用监听耳机10个
225.1监听控制器1台
23立体声控制器1台
24重型话筒支架2个
25音箱支架5个
26音箱支架2个
27各类线材及辅料1批
28工作台1套
简要技术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必须是全新机型、未使用过的,技术是先进的、仪器设备是可靠的、质量是优质的,且符合中国的电力标准和安全防护标准。
货物一:工作站
3.1 工作站类型:CPU主频:≥2.4GHz 最高睿频:≥2.66GHz
3.2 CPU数量:≥2颗
货物二:工作站显示器
3.1 屏幕尺寸:≥27英寸
3.2 最佳分辨率:≥2560x144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的供应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15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9房间(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单附言处请注明“0686-1241Q114056Z”,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注: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5月18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5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5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5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价格评分(30分)、投标产品的技术部分(52分)、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6分)、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部分(10分)、节能环保产品(2分)。
开户名: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光华支行
帐号:11001079400053005665
项目联系人:曾昕、李颖捷
联系电话:010-65005503 转8016/8001
传真:010-65072384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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