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询价采购电器设备、厨房设备及办公设备等。欢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的货物,且有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灵政采【2012】022号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电器设备、厨房设备及办公设备等项目
三、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四、招标内容:
第一包:电器设备等;电视机2台、电脑1台、饮水机17台、数码摄像机1台、数码相机2台、复印机1台等(预算价:106900);
第二包:厨房设备;厨房设备1套、净水器1台、消毒柜2台、热水器1台、开水器1台、烟罩4.18m2、烟道3m等安装配套(预算价:96300元);
第三包:办公桌椅等;办公桌25支、办公椅25支、床12支、沙发25支及大、小餐桌11套等(预算价:177900元);
第四包:空调、电视机;空调3台、电视机1台及安装(预算价:9600元)。
五、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提供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产地,否则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根据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选择相应包段,但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
七、“三包”内容按国家规定办。
八、交货时间、地点:
1、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地点:甲方指定。
九、验收方式:由供、需双方共同验收。
十、付款: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十一、请挂号件回复或密封(封口处必须标名项目名称及采购文号并加盖公章)送达《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并附经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必须载明所有采购的货物)、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十七项)、法人或被授权人姓名、电话等,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十二、《询价采购货物一览表》中除法人签字外,其他必须打印,不得手写,否则导致废标。
十三、询价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2年4月26-28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前,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天石大厦西九层)。
十四、询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100元。
十五、询价招标文件投递时间、地点:2012年4月27—5月2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前寄至或送达到山西省灵石县政府采购中心,届时公开比价,按照综合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商,并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供货商签订合同。
十六、中标结果请投标人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灵石县政府采购网查询。
地 址: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层
联 系 人:郭先生、王先生
邮 编:031300
联系电话(兼传真):0354--761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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