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终端强行全绑定,前期投入都打水漂?
第三个搞不懂的事是为什么广电总局要求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和与其相对应的互联网电视机客户端必须是完全绑定的关系,并要求平台对植入电视机中的客户端的控制和管理要具有唯一性,且每台互联网电视必须植入集成业务公司的客户端。
有知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每台互联网电视都必须和持有集成业务牌照的公司绑定,且对每台电视都能够管控。”另外,广电规定,“持有集成业务牌照的机构要对与其连接的互联网电视节目服务平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不得与未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所建设的节目服务平台相连接”,需确保“安全、可靠、可管、可控”。
我搞不明白的是,这个“对每台电视都能够管控”是什么意思?“安全、可靠”我能理解,但是“可管、可控”是什么意思?难道我每天看什么节目要全被监控?这是不是太恐怖了。而且,这种绑定对彩电生产企业会带来多么大的麻烦?
第四个搞不懂的事是为什么广电总局对之前有关企业的投入全然不顾,所有以前建的东西全都被否决,那不是意味关各大彩电生产厂商花钱所建的节目平台全都没用了?前期投入都打水漂了?
据了解,不少彩电企业通过合作方式已经建了自己的节目平台,如2007年创维与朗科投资1000万元打造酷开网;长虹之前也有一个内容平台--乐教平台,该平台以教育为主,由第三方提供正版内容。按现在的广电新规看,这些企业所建的内容平台全报废了,可惜啊,这也是国家的钱啊。
记得,陈永东曾经提出,2010年随着互联网电视相关政策的松动,广电彩电行业将会大力投入资金推动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发展,但是本来彩电行业以为会和互联网行业有更多的合作,现在变成了必须与广电行业进行合作,因为广电搞出两张牌照,且似乎都发给自己人。对于用户而言,在看节目的同时要面临被“可管、可控”的情形,这的确有许多看不懂。
已经有媒体称,互联网电视可能会重蹈“一管就死,一松就乱”的覆辙,希望别这样,希望我们中国人在业务管理上能真正发挥聪明才智,管出效率,管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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