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神州音响电子杂志 | 神州商务通 | 我的商务中心
技术专栏  |企业新闻 |新品上市 |展会信息 |工程案例 |器材点评 |综合导购 |行业动态 |娱乐资讯 |音响活动 |政策法规 |人物访谈 |广州音响灯光展 |舞台灯光 |北京音响灯光展 |招标信息 |上海音响灯光展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彩电业上书部委 指互联网电视新规垄断

彩电业上书部委 指互联网电视新规垄断

时间:2010-06-21  作者:雨桐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或涉嫌行业垄断

    此外,视像协会认为原来彩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也应可申请牌照。广电总局在互联网电视业务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没有公示的情况下,小范围批复了3家持牌单位,但目前其他电视台或者可能符合条件的彩电企业都没有机会依法申请。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并导致“持牌单位”形成资源垄断。

    家电产业研究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经济咨询中心副主任陆刃波表示,对于制造企业来说,公平的市场环境非常重要,广电总局的监管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利于企业创新和行业发展的。原来家电厂商自己建设的内容平台现在被要求转交给持牌单位接管并不合适,一方面广电总局没有进一步说明补偿方式。

    视像协会还表示,持牌单位要求彩电企业按每台电视机几十甚至上百元的标准向其支付服务费,且不公布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内容数量等关键要素。因“持牌单位”没有按照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开展业务,并且向彩电企业收取费用水平基本一致,因此涉嫌价格同盟。

    上述家电企业副总也表示,在无法预知市场的情况下持牌单位要求彩电厂商支付服务费用不合理,这样只能造成两种结果,第一种是企业将成本转移给消费者,第二种是消费者不买单。这严重打击了彩电厂商生产互联网电视的积极性,在多重限制下,企业很有可能只是形式上生产一些互联网电视样机,这对行业发展是不利的。

    行业标准规范应尽快建立

    “目前的产业链是广电在控制,但视像协会所指的都是互联网电视后续会面临的问题。”张彦翔表示。对此,有业内专家呼吁,为了互联网电视的健康发展,应该尽快将行业标准规范尽快建立起来。

    “随着三网融合的加快,全世界都在思考解决类似的问题。”家电观察家罗清启表示,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监管的监管是必要的,并不能用市场化的角度来看广电的政策。

    据了解,截至目前,广电总局和工信部正在进行有关互联网电视行业的标准制定。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广电总局正组织CNTV、上海文广和华数集团进行互联网电视相关标准的制定。

[上一页] [1] [2]

  • 0
  • 顶一下
  • 0
  • 踩一下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

新闻评论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您还能输入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网络用户服务 | 网站声明 | 隐私保护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企业认证 |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客服中心:0371-66216490/65368216 传真:0371-65368217 电子信箱:sz_audio@163.com
豫ICP备09011648号
Copyright© 2002- 神州音响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