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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有续集 废旧回收日趋规范

时间:2010-06-24  作者:雨桐  来源:中国电子报

    第一是尽快提升部分省份的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据了解,《条例》将面向全国实施,但目前有些地区家电回收处理能力并不高。比如在云南,目前该省还没有一个网点是覆盖全省范围的废旧家电回收或是处理企业,省内废旧家电绝大多数都是由私人进行回收处理。即使是厂商或者家电卖场以自己名义进行的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废旧家电也是处理给个人,不仅回收重复利用率低,而且浪费和污染情况也比较严重。

    第二是顺利完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与“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的对接。郝亚斌告诉记者,《条例》与以旧换新政策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采用的基金来自于生产企业,而后者采用的财政补贴来自于政府,如何制定好家电回收中的价格体系也是相当关键的。

    第三是合理引入以旧换新的市场机制。目前,《条例》的细则尚在制定过程之中,市场机制的引入已经成为该《条例》细则的突破点,而以旧换新成熟的市场机制将给《条例》的制定提供巨大参考价值。

    “长跑”需掌握节奏

    如果把以旧换新比喻为“短跑”,那么《条例》就一定是“长跑”。《条例》的出台使旧家电回收体系渐渐规范化,具有拆解处理资质的企业眼前的机遇也越来越多。

    不过从去年来看,有资质负责家电拆解处理的企业正面临着一顿难以消化的“大餐”。记者了解到,从处理能力来看,很多拆解企业目前的水平很难消化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旧家电,而且拆解处理旧家电所花费的时间远比旧家电回收所需要的时间多得多,旧家电集中回收也导致拆解处理企业负担过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没有资质负责产品回收的企业蠢蠢欲动,想趁机分得一杯羹。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孙小山就向《中国电子报》记者坦言:“客观地讲,按照同方现有的渠道铺设,我们很难做到家家户户的上门回收,所以同方整合了电脑方面的渠道资源,在现有500多个服务点的基础上,联合2000多个有服务覆盖能力的当地厂商一起做回收。”

    对此,郝亚斌建议道:“具有回收和销售资质于一身的企业,往往为了扩大销售会采用各种方式刺激销售,这也会导致回收来的旧家电不能及时处理。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督,有节奏地控制回收速度,让回收和处理同步进行。”

    目前,我国拥有大规模专业拆解处理生产线的企业并不多,仅有长虹、森蓝环保等企业,其他大部分企业还停留在回收阶段,因此建立从规范回收到处理回收产品一整套系统还有一段艰苦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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