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背景下,电视制造商要发难了。针对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内容”双管制模式,彩电企业给予正面的回击。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日前代表家电厂商,正式向相关政府部门上呈报告。报告认为,目前只对广电系发放三张内容集成牌照并不科学,要求彩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也可以申请牌照。此外,非视听类内容,如游戏、教育、资讯等服务,也不应完全由广电部门来监管,而要按照其他部门的管理办法来规范。
互联网电视概念出现之后,制造厂商的热情高涨,毕竟这是一种新兴的模式,对于推动目前的产业格局有一定的帮助,尤其是当制造厂商在硬件构建方面的利润越来越微薄之后,需要新的刺激性的模式推动厂商变革。互联网电视无疑是一个可以借鉴的桥梁。但是,概念出现之后,由于在内容上的迟迟不能跟进,让制造商感到有点无所适从了。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