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据Acer创始人施振堂透露,Acer的电视产品也将和电脑一样,计划采取外包模式,即将产品部件或者整机交给第三方企业代工生产,再以Acer品牌对外销售。
元大证券分析师陈文森认为,将电脑业务的生产优势转嫁到电视上固然可行,但电视与电脑的业务模式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在销售渠道方面就完全不同,电脑销售渠道主要集中于电脑分销和经销商,电视则大多在家电卖场中出售,而且两者的目标群体也不太一样。
刘步尘认为,要么拥有极具创新力的产品,要么品牌宣传极为强势,否则电脑厂商很难在一片红海的电视市场取得良好的表现。
【网站声明】
1.本网所发布的内容信息部分来源于网络,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本网站所刊发、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果对本网站的信息内容有相关争议,请来电告之,本网站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