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果非要跨界衡量的话,用渗透率是不是更有说服力。也就是这些企业认为这个市场与自己当前的业务有一定的关联性,其在未来具有发展前景。当然根据这个行业的特点和竞争对手的情况,预设一个合理的目标很是关键。比如在智能手机市场,英特尔和微软心中肯定会有一个预期,是市场份额的10%,还是20%或是30%,不一定非要达到在PC领域的那种市场份额和影响力,有时只要分得一杯羹就可能给对手很大的威胁,同时可以阻止对手杀入自己擅长的领域。
这方面Google和微软之争最具典型。比如在搜索,Google占有70%的绝对领先份额,尽管微软加上雅虎搜索的市场份额仅接近30%,但足以威胁到了Google,否则Google的CEO施密特就不会在近期坦言,风头正劲的Facebook不是对手,微软才是。这种威胁体现在微软这30%的市场份额抢走了本应该属于Google的营收和利润,尽管微软的互联网业务一直亏损,但有时候商场竞争的胜利就是去抢本应属于别人核心业务的钱。同样在软件市场,Google的GoogleApps也是为了尽量抢一些本应属于微软Office核心业务的营收,尽管自己通过GoogleApps挣的钱与自己的搜索相比微乎其微。
另外,在智能手机市场,作为后来者,Google不惜以免费、开放的策略用Android打压对手,其实也是针对微软的WindowsPhone(二者都是以合作伙伴预装的方式),即以免费将微软该挣的钱化解掉,尽管这些钱并未直接进入Google的腰包。这也从一个侧面应验了拿走对手的营收和利润(没有给自己带来营收,甚至为此亏损)有时候是一种不得不采取的市场策略。但需要注意的,它们并未因此而失去在各自核心领域的创新和竞争力。
同样在Google与Facebook的竞争中,Google也采取并购的策略来遏制Facebook的发展壮大。所以外界称Google的这些并购属于防御性并购(形容的狠恰当)。防御什么?防御没有对手的Facebook有一天会杀入Google的核心领域搜索,所以能够迟滞就迟滞对手,看看Google与SNS相关的业务那个挣钱了,不久前还关闭了自己的GoogleBuzz。但Google还是在拼力地投入杀入这个市场。去看看Google这些年涉足多少个领域,开发了多少产品,最后它的影响力和赚钱的是什么?还是搜索。难道据此就称Google没有创新和竞争力吗?笔者认为Google的创新和竞争力就在于这些年,它始终保持了在搜索市场的垄断地位,将对手阻挡在门外。
既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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