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11月16日——2011年12月06日。
四、投标报名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如需邮购,另加50元;
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www.pt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六、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07日上午9:00时。
七、开标时间:2011年12月0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 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大院7号楼4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大院7号楼3层,投标文件由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九、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2011年11月21日上午12:00以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答疑会时间: 2011年11月21日下午15:00时 地点: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7号楼四层
十、以上如有变更,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会通过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网上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一、本次所有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tgpc.cn/”注册,进行网上投标并结合书面,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前提交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十二、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十三、投标文件无须提交或上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向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提交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17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开 户 名: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帐 号:13441501040000329(用于交纳保证金)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须在截标时到指定帐户上。
联 系 人:小 郭
电 话:0594-2631836 0594-263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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