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标题: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电子显示屏的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电子显示屏的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LZC2012-14-A 公告日期: 2012年2月7日17时9分
行政区划: 雅安市-芦山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详细项目内容见询价通知书。
该包技术指标: 必须是正品原装货,按出厂原配置提供。
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为有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的厂家或合法经销商,且三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尚未在我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应在报价的同时将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产品经销授权许可等原件(上述证件需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送交我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否则投标无效。IT、电器产品、办公家具等通用设备的投标商在我市应有售后服务店。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询价文件售价: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报价截止日期:
2012年2月10日10时30分
报价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835-6522817,0835-6526747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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