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分类:通讯电子电器 截止日期:2007-11-15 所在省份:福建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07-12-6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福建省招标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办公室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招标公告 1. 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办公室的招标编号为0624-07160527的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建筑灯光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闽计社『2000』81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2.1. 工程建设规模为:集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传输于一体的综合性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7.74公顷,总建筑面积143748 m2,总投资约为8.6亿元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为:按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建筑灯光工程图纸要求进行布线以及灯具、控制设备的安装,以保证工程满足相应技术规范和设计效果的要求;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52号;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土建工程施工已经由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建设,并由该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总承包管理,本工程主体施工已经完成,现正进行全面装修;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12月20日,总工期约300日历天,随主体工程同步完工;2.5. 工程质量要求:竣工验收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程合格标准_;2.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与自筹。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图纸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三 级项目经理资质或二 级建造师资质(均须经年检合格);4.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至少各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_。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造价在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的夜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__。4.5. 投标人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通报》(闽重办【2006】9号)中未被登记为较差的及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通报》(闽重办【2007】17号)中未被登记为信誉不良或严重失信的;4.6.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5.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办公室地址:福州市西环南路0号缤纷园内,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833722传真:0591-8383372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座1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2526587552404传真0591-87670117联系人:吴勇洛黄发宪黄健晖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开户银行:福州商业银行东街支行帐 号:10001269189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本站编辑 留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