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分类:通讯电子电器 招标编号:ZC―AZB08004 截止日期:2008-02-25 所在省份:北京 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绿色照明灯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AZB08004。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绿色照明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共两包,即: 第一包:自镇流荧光灯(节能灯),约4万个。拟确定5名中标人。 第二包:T5转换支架。(内含光源与电子镇流器),约15万套。拟确定5名中标人。 注:当每包通过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或等于三家,但少于或等于该包拟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时,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将淘汰综合评分排名最后一位的投标人,其余投标人均为中标人。 2、入围中标人的供货资格有效期限:截止到2008年8月30日,根据需要,采购人可以在报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后,适当延长供货资格有效期限。 3、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投标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投标的第一包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07』98号)内(有效期内)的产品;第二包的光源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07』98号)内(有效期内)的产品,转换支架及电子整流器与光源必须为同一品牌。 7、其他特定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两个(含两个)以上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只针对单包进行投标,也可以针对多包进行投标,并分包报价。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进行完整的投标,不得拆包投标,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厂家或其授权的唯一的代理商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2008年2月4日至2008年2月20日,每天8:30-11:00,14:00-17:00(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除外),到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传达室,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1、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范围为领取招标文件); 3、非制造厂家参加投标的,须提交制造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附后); 4、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上述文件将提交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内容。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8年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8:30至9:30统一递交至开标地点。 五、投标、开标地点 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一层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志卫 电话:(010)82273275 传真:(010)82273273 单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附:制造厂家授权书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本站编辑 留白) |